JT/T 905《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》分为四个部分:
——第1部分:总体技术要求;
——第2部分:运营专用设备;
——第3部分:信息数据元;
——第4部分:数据交换与共享。
本部分为JT/T905的第2部分。
本部分按照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部分代替JT/T 905—2014.2。与JT/T 905—2014.2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—增加了网约车车载终端设备要求(第5章);
——增加了巡游车驾驶员身份认证及识别、运价动态调整、驾驶员电子服务监督信息显示、违规营运监测等功能(见2014年版的第5章、4.2.2.4、4.2.2.5、4.2.2.6、4.2.2.7);
——修改了乘客电子支付功能(见2014年版的第5章,4.2.2.8);
——增加了驾驶员开车抽烟、开车打电话等行为监测并上报安全预警信息、视频存储故障、摄像头遮挡提醒(见2014年版的第5章,4.2.2.10);
——增加了发票打印功能(见2014年版的第5章,4.2.2.11);
——增加了音视频管理功能(见2014年版的第5章,4.2.2.13);
——编号编码规则中新增了音视频信号编码方式、音视频通道定义、特殊报警标识定义(见第6章);
——协议分类中增加了中增加了时音视频传输通道约定、实时音视频数据传输、历史音视频数据检索、回放和下载(见第6章);
——协议分类中增加了网约车订单开始执行通知、 网约车订单执行完成通知、特殊报警信息上报(见第6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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